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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主要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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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。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团结、依靠教职工,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,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,按教育规律办学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,努力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2.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、检查和总结;根据学校规模、编制标准、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,设置学校管理机构,选任各层次的干部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
3.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。把德育放在首位,坚持管理育人、教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,会同党支部建设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队伍,采取切实措施,加强对学生的政治、思想、品德教育。

4.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。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,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标准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,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,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,搞好教学常规管理,深入教学第一线,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
5.领导和组织体育、卫生、美育、劳动教育工作。保证学校体育、卫生、美育、劳动教育工作生动活泼、卓有成效地开展。

6.领导总务工作。贯彻勤俭办学原则,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、为师生服务的方向,关心师生生活,保障师生健康,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,搞好校园建设,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。

7.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。重视教师队伍建设,注重培养青年教师,组织教师进修,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、职业道德、业务水平,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
8.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,代表学校协调、处理公共关系。

9.民主管理学校。凡学校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,听取教代会的意见,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。

11.领导办公室的工作,协调好校级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,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

12.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,协助校长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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