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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导处岗位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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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导处是学校发展决策咨询、监督学校办学、指导学术研究的机构。其主要职能是:

1、督导检查学校行政工作,对学校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。

2、受学校委托,对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、教学计划的重大调整或重大改革、学校基建项目建设等进行评估审议,并向有关部门或学校提出建议或意见。

3、采取多样形式,活跃校内的学术氛围,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加大校风、学风的建设力度,进而推动和促进学校全面发展。会同有关部门,在校园定期和不定期举办不同层次、不同规模的学术报告会、科学讨论会、专题报告等学术活动。

4、协助学校教研开展以下工作:评审科研成果、项目,鉴定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,并向省、市有关部门推荐申请科研奖项;组织评议学校的重要科研论文和著作,并提出奖励建议或意见;组织并负责实施学校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及奖励。

5、协助校办公室对教师职务资格或年度考核的评审或推荐,对全校教师的业务考核及评议工作,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
6、督导检查各教研组、备课组的常规教育教学工作,对各教研组、备课组的工作进行评估。


7、及时、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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