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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市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“学习型组织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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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学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“完善终身教育体系,建设学习型社会”精神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,努力营造全民读书、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,经研究决定,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“学习型组织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、评选项目和名额
新市区辖区内的家庭、各中小学教研组、年级组及其它组织均可参加评选。共评选“学习型组织”30个。
二、评选推荐条件
(一)学习型家庭
1、家庭成员建立终身学习理念。有自觉的学习意识和明确的学习计划。每天安排一定时间与家人交流、分享。自愿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,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2、家庭成员关心国家大事,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有一定的参政、议政意识。
3、家庭成员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举止文明,热情助人,热心公益,尊师重教,在社会有较高威信。
4、家庭成员有自己的成长目标,在文化、艺术等方面有所建树。
5、家庭中有浓厚的民主学习气氛。家长注重与孩子的平等交流。家庭关系和谐融洽。
6、家庭具有读书学习的场所,藏书刊500册以上,常年订有报刊杂志(5类以上)。
(二)学习型教研组、年级组及其它组织
1、以上组织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,有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和良好的学习环境;
2、组织成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;
3、开展的各类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绩;
4、大部分成员学习掌握信息技术,积极开展网络研修。
三、评选办法
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:
1、第一阶段(12月1日—12月7日)为基层组织、发动和开展阶段。各学校要积极组织,大力宣传,与所在社区沟通,通过家长学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、广大在校学生及学校的各类组织积极参与申报“学习型组织”评选活动,
2、第二阶段(12月8日—月21日)为选送阶段。在第一阶段开展活动的基础上,各学校推选出不超于2个学习型组织,报送文体教育局成职教科。
3、第三阶段(12月22日—12月31日)为评审阶段。文体教育局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,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评选出学习型组织30个。
已评上学习型家庭的,不参与评选。
四、评选要求
1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习型组织的评选工作,把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当作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,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征求社区的意见,按照评选条件,严格把关,推选出社区居民公认的学习型家庭,学校公认的学习型组织,并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。
2、报送材料:申报表一式一份;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(A4纸打印);参与活动的相关图片、读书笔记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。相关材料要求真实、准确、生动。
联系电话:3035176
附:1、新市区学习型家庭申报表(附件1)
2、家庭简况(附件2)
3、新市区学习型组织申报表(附件3)
新市区文体教育局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
通知下载:wjjczj3035176@126.com 密码:3035176
主题词:学习型组织 评选 通知  
新市区文体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12月4日印
(共印27份)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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